来源:阜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31 13:05:52 阅读量:544
中共阜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中共阜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阜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承担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县委巡察办的科级干部提名、考察,报县委任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县委巡察办股级及以下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1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阜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2
中共阜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2020年中国共产党河北省阜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853.675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为559.47万元
正常公用经费预算为132.62万元
专项项目、公用经费预算为161.585万元
2、支出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安排预算总额853.675万元。
基本支出692.09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559.47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32.62万元
项目支出161.585万元
其中:本级支出161.585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本年度预算收支安排853.675万元,较上年增加153.469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3.0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巡察机构支出,项目支出减少49.620569万元。
第三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阜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2.62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邮电费30.48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维护费0.8万元、会议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9.88万元、印刷费5.6万元、租赁费1万元、劳务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3万元。
第四部分: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9年度预算
2020年度预算
增减金额
变化原因
因公出国经费
0
0
0
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0
0
0
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32
36
4
增加巡察办车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
30.68
25.86
4.82
厉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开支
合计
62.68
61.86
0.82
厉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开支
第五部分:绩效预算信息
一、总体绩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1、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和常规巡察,紧盯关键环节、关键领域,推动各项重大任务落地落实。
2、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时刻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3、深化警示教育。发挥案件查办治本作用,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强化警示教育,制作专题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4、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深化“四讲四比”作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全员培训。强化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222中国共产党河北省阜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办案问责
136.34
受理信访、举报,集中管理问题线索、组织协调案件查办,调查、审查违纪违法案件,对案件审理提出处理意见。
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
1、案件查办
136.34
对有关对象违反党纪政务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组织协调案件查办工作;承担县监察委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有关条规的起草工作。
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
资金使用规范率
≥80%
≥70
≥60
50%
二、监督检查及巡察监督
25.245
监督检查党内法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等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县委有关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监督;做好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组的服务保障工作。
加大问责力度,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1、综合事务管理
25.245
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纪检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规等,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巡察监督常态化、全覆盖。
巡察工作完成率
≥80%
≥70
≥60
50%
第六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七部分:国有资产信息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阜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末固定资产总金额176.8142万元(详见下表),我部门2020年度无拟购计划。
中共阜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项 目
数量
价值(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总额
—
176.8142
1、房屋(平方米)
—
0.00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0.00
2、车辆(台、辆)
9
98.642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0.00
4、其他固定资产
—
78.1722
第八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公务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一般会议费和物业管理费之和。
第九部分: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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