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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口镇马驹石村党支部书记刘克龙等人挪用一事一议款被问责

来源:阜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2 16:53:48 阅读量:713

王林口镇马驹石村党支部书记刘克龙等人挪用一事一议款问题。2013年,马驹石村申请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亮化工程,安装路灯15盏,申请补助6万元。工程完工后,马驹石村开具了6万元票据,2013年12月30日王林口镇财政所将6万元拨付马驹石村。经查,该村实际购路灯款为33000元,安装费4650元,剩余22350元款项挪用于村内修水渠。对此,时任马驹石村党支部书记刘玉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时任马驹石村村委会主任刘克龙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月,阜平县纪委分别给予刘玉芹、刘克龙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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