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阜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31 16:35:42 阅读量:1473
践行“两个维护” 忠诚履行职责
为打赢高质量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阜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谷雄军
(2019年2月26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阜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回顾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刘靖同志作了讲话,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县纪委与新组建的县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团结带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按照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带头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决策部署,及时向市纪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工作。着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印发县纪委监委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及记实手册,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用足用好“一本通”记实手册责任落实机制。紧跟市纪委监委联县监督,同步启动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乡镇联部门包联监督,聚焦“1+N”〔1〕重点工作,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开展包联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加强对换届纪律和选人用人的监督,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213人次。协助县委制定《关于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印发通报等形式,共通报曝光身边典型案例43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落实中央顶层设计,县委担当主责,县纪委负起专责,组织部、编办、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顺利完成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划转编制11个、转隶干部6人。持续深化“三转”, 推进人员和工作全面融合。将转隶人员和纪委原有人员混合编成,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抓好纪法衔接和法法衔接,规范运用各项调查措施,加强与检察、公安、审判机关的联动协作,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有效协调、顺畅对接。2018年12月27日,县监委向县检察院成功移送第一起案件,实现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衔接转换。加强对乡镇纪委的领导,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认真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制度,监督指导乡镇纪委全面落实“三转”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三)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县委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巡察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巡察力量,制定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及时召开县委巡察工作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2〕,十三届县委已开展三轮巡察,其中前两轮共巡察6个单位党组织,共发现各类问题172个,问题线索30件,对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的第三轮巡察即将完成。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聚焦2014年以来中央、省委历次巡视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狠抓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牵头承担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或取得阶段性成效。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18件,全部按时办结;省委巡视组移交48件问题线索,由县纪委承办46件,已办结44件,剩余2件因案情复杂,正在抓紧办理。
(四)坚定不移纠“四风”,驰而不息推动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核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紧盯重要时间和节点,坚持逢节必令、逢节必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5次,发现问题线索24个。紧盯“四风”痼症顽疾,集中开展办公用房、违规公款消费高档白酒专项整治,严防反弹回潮。聚焦不正之风新表现新动向,集中开展“一桌餐”等隐形“四风”专项监督检查,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4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人,诫勉谈话10人,批评教育13人,通报曝光6件6人。
(五)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将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衔接贯通起来,同时运用好纪律和法律两个武器,加大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力度。盯住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突出扶贫脱贫、涉黑涉恶、生态环保、房地产开发、选人用人、人防系统等领域,实行重点审查,严查腐败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08件,立案10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9人,其中科级干部43人,移送公安机关102人。精准把握政策,强化分类处置,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59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03人,占67.4%,第二种形态149人,占24.9%,第三种形态16人,占2.7%,第四种形态30人,占5%,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管住大多数,又高压施治、重拳出击,惩治极少数。
(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扶贫领域存在的违纪违法、作风不实、失职失责行为,集中开展明察暗访,加大问题查纠力度。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3件,立案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9人(科级干部12人),诫勉谈话6人,批评教育140人;移送公安机关94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7批次31件73人。坚持“一案三查”〔3〕,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省公安厅认定的5件涉黑涉恶线索,已办结4件,其中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科级干部2人),诫勉谈话2人,问责党组织1个。按照 “六看六聚焦”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巡视巡察、扶贫领域、“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整改“回头看”,聚焦重点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共发现问题367个,完成整改229个,追责问责347人。
(七)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4〕标准,根据市纪委监委“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开展“作风建设提升月”“能力提升季”和“讲看齐、改问题、树标杆”系列活动,通过知识测试、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履职本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更加突出日常表现、工作业绩,努力做到全面、准确、客观评价干部,树立鲜明用人导向。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程序,依纪依规文明办案。建成高标准谈话室7间,强化“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和保定市纪检监察干部“三严禁”〔5〕要求,强化内部监督,严格管理约束,严防“灯下黑”,坚决保持队伍纯洁。
一年来,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但也要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县纪委监委2018年受理问题线索同比增长191.7%,待处置问题线索存量较大,审查调查工作任务还非常繁重。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时有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禁而不绝。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政治站位不高,从政治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有的对监督第一职责认识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有的对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新要求不适应,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过硬,机关工作规范化水平亟待提升。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全县脱贫攻坚由取得决定性进展进入到夺取全面胜利,进而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重要历史节点。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打赢高质量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坚持学思践悟,持之以恒强化思想武装。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发力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要坚持边实践边学习,从县纪委常委会做起,把思想、职责、工作摆进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思想武器,用科学理论解决好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紧扣主题主线,坚守初心使命,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加强教育培训,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要主动与上级纪委对标对表,及时纠正偏差,促进整改提升,在推动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上做文章。要发扬“简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雷厉风行抓落实,奋发有为、敢担善为,主动融入新时代、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紧紧围绕省委“三深化三提升”活动部署要求和市委确定的“九个攻坚”〔6〕中心工作以及县委确定的高质量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针对“七个有之”〔7〕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坚持以案为鉴,结合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推动政治性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央纪委指出的12种表现〔8〕,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持续开展集中整治,紧盯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
(三)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两为主”工作机制,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主动向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工作,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立纪委书记与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定期谈话制度,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加强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指导,持续深化“三转”。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严格程序、统一格式,规范使用监委调查措施,确保依纪依法办案。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形成互补互促的监督合力,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提升监督的有效性。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要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能,积极探索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要加强同级监督,强化下沉监督,围绕“1+N”等重点工作,完善包联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推动解决。要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要紧盯“关键少数”,动态分析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调整和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加强对政治生态的分析研判。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针对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未经批准因私出国(境)或超越审批时限逗留等问题,会同组织部门开展专项抽查核实工作,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违规因私出国(境)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在2019年仍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不仅要查清原因,还要查明未申报财产的资金来源。加强对招投标、事业单位招聘在编人员、“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事项的事前把关、事中监管、事后检查,通过对全过程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督促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研究制定强化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实践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专项监督检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列席民主生活会等监督方式,完善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实现日常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开通微信二维码“随手拍”举报窗口,开展机动式明察暗访,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顶风违纪者,一律依纪依规顶格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不懈、注重实效,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强化精准问责,细化完善问责实施办法,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过多过滥,问责工作复杂化、倾向化、片面化。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9〕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敢于容错纠错,旗帜鲜明地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要牢固树立查实问题是成绩,查否问题、澄清事实也是成绩的政绩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恶意炒作、造谣中伤等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提高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大数据平台等现代化手段开展监督的能力,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为精准监督提供科技支撑。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深入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规划,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10〕积极推进巡察工作,全年计划安排3轮巡察,完成全覆盖任务的55%。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创新思路和方法,把巡察监督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配合做好上级巡察机构部署开展的“专项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探索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健全完善巡察办公室职责,定期向上级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加强巡察干部培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巡察质量。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梳理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标本兼治建议。要坚持深化巡察和整改落实并重,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加大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狠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会同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六)坚决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保持战略定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针对2018年信访举报居高不下、不降反升的形势,引导和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坚持实名举报问题线索优先查处,对匿名举报的降低调子、降低热度,妥善处置问题线索。继续统筹全县纪检监察力量,倒排工期,压茬推进,集中开展审查调查攻坚行动,加快处置进度,努力消减存量。同时,督促各级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其他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查办工作,保证案件实事求是、高效办理。要突出审查调查重点,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持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既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与民营企业交往中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把握分寸、守住底线,又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要善于借势借力,按照上级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围绕与民生问题关系密切的领域,扎实开展查办案件专项行动,加大办案力度,力争查处一批有震慑性的、根源性的、典型性的案件。要敢当善为,规范使用留置措施,强化第四种形态震慑作用,力争年内消除留置措施使用“空白”。做好“后半篇”文章,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充分发挥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作用,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推动补齐制度短板,整改解决问题。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访,将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延伸至处分落实的各个环节,增强警示教育的直观性、感染力。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通报典型案件,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强化办案安全,提升办案质量。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安全措施,严格规范管理,抓实做细“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确保办案“零事故”。强化线索“排查会”和案件“会审会”制度,缩减参加人员,减少知情范围,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准确定性量纪,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七)高度关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扣脱贫攻坚全领域、全过程,聚焦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主动履职,敢当善为,从严执纪,强化问责,为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重点强化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强化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资金发放、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一律严惩不贷;强化对“一把手”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全县上下一盘棋,凝神聚力抓脱贫。深化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深化“一案三查”,扭住“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对省委、省政府20项民心工程,市委、市政府49项惠民实事和全县脱贫工作“两不愁三保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深化“一问责八清理”,完善清理问责机制,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对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基层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八)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面对新形势新考验,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带头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讲政治。牢记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纪律保障,做到立场坚定、敢于斗争、坚守正道。要讲学习。把学习培训贯彻全年、覆盖全员。加强理论学习,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业务学习,积极搭建学习平台,通过集中学习、业务培训、知识测试、案件研讨等形式,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突出实用性和操作性,实行每周一题、每月一考,推动全员学习。一般干部要做到应知应会,室主任要当业务骨干,班子成员要做行家里手。要讲奉献。增强奉献精神、担当精神,以日常表现和工作业绩评价干部,给那些讲奉献、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提供岗位,接受锻炼,坚决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树立“有为方能有位”的鲜明导向。要讲团结。县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交换意见、加深了解,促进思想沟通,增进班子团结,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好表率,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相互补台,不断提高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力。要讲规范。牢固树立程序意识、标准意识,严格按程序、按制度、按标准办事。严格审核把关,逐层签字负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主动向上级纪委监委学习,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努力提升规范化水平。要讲制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坚持实事求是,查清事实、尊重事实,一切从实际出发,绝不能随意放大或缩小。探索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促进全面履行好职责任务。要讲纪律。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保持定力、守住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三严禁”,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当前阜平正处于脱贫建小康的关键历史节点,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饱满振奋的精神状态、坚如磐石的意志品质、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打赢高质量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1+N”:“1”,就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6次考察视察对河北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N”,就是中央、中央纪委部署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等;省委第五轮巡视发现的问题,省委确定的当前要坚决抓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冬季清洁取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矿山综合治理、采煤沉陷区塌陷区综合治理、“大棚房”整治、“散乱污”企业治理、违法违规房地产项目清理整治等重点工作。
[2]六个围绕、一个加强: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 -2022年)》,提出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监督检查。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杨晓超2018年2月在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讲话时指出,要结合巡视任务深刻领会、抓好落实,既要着眼深化政治巡视,按照规划提出的“六个围绕”开展监督检查;也要立足巩固巡视成果,加强对十八届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概括起来,就是“六个围绕、一个加强”。
[3]一案三查:指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4]五个过硬:指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5]纪检监察干部“三严禁”:为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建文在市纪委常委会和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巡视整改暨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三严禁”明确要求:严禁在办理案件、监督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严禁办案期间单独私下会见朋友,特别是与被审查调查对象有关系的人员;严禁接收监督联系单位及有关个人和审查调查对象及其亲属等相关人员赠送的土特产品。
[6]九个攻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对2019年工作提出要求:在打赢脱贫出列总决战上奋力攻坚,在保卫碧水蓝天大生态上奋力攻坚,在协同发展创新突破上奋力攻坚,在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上奋力攻坚,在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上奋力攻坚,在全面提升城市品位上奋力攻坚,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奋力攻坚,在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奋力攻坚,在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上奋力攻坚。
[7]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已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8]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2种表现: 2018年9月,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明确提出重点整治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等四方面存在的12类突出问题。
[9]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10]五个持续: 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提出了“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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