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阜平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1-20 20:18:56 阅读量:404
根据县委巡察“回头看”、粮食购销系统专项巡察、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和工作安排,截至9月14日,7个县委巡察组已完成对7个单位的进驻,至此,本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经县委批准,本轮巡察对县直机关工委、司法局、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台乡六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和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同时,派出一个专项巡察组对全县粮食购销系统开展专项巡察。近日,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进驻见面沟通会暨进驻动员会。会前,县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县委关于此次巡察工作的部署精神,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县委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并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县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任务落实,对照县委反馈意见,重点检查党组(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检查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和群众满意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新问题等。
县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现场巡察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和联系邮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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